根据《2023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23〕56号)文件精神,我园2023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下同)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我园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日~6月9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http://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进行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服务区已取得房产证,且在昆缴纳社保(且目前为在缴状态的),可填报我园。
温馨提示:
(1)网上填报时,请注意信息填写准确,监护人原则上填写父亲、母亲。房产坐落要具体填写到几号楼几室,务必与房产证保持一致。房屋产权证编码务必填写正确:老式房产证是9位数字的编码;不动产权证(年限+7位数)11位数字。
(2) 多子女家庭,如哥哥姐姐已用本房产登记“五年一学位”,请在上传产权证处,上传户口本相关页面(公安盖章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兄弟姐妹、幼儿本人页)
(3)幼儿父母结婚证在外省市登记的,请上传结婚证。
(4)幼儿父母任何一方凭身份证到巴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出具社保缴费证明,也可在巴城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打印。
(5)所有上传的图片需清晰、完整。
(6)村自建房、动迁未取得房产证的,请勿在网上填报。
2.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律于6月10日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材料)、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均要)或有房证明(学位被占用或非夫妻共有房产等)、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巴城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一楼会议室(湖亭路88号)(电话:57653398)现场审核,由巴城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3.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原房产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办开具的证明等)、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11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4.教职工子女报名办法
我园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我园。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现场材料审核
1、审核时间:
6月10日(全天)上午8:30—11:00,下午12:30—3:30
6月11日(半天)上午8:30—11:00
2、审核地点:
石牌中心幼儿园(底楼多功能厅)
3、报名成功后,系统如果显示“审核通过”,家长无需再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但需在6月10日或11号上午来园递交《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并签字确认)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4、系统如果显示“需到现场审核”,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提供以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报名表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监护人手写签名确认;
(2)户口本:包含户口本主页(公安盖章页)、户主一页、父亲一页、母亲一页、适龄幼儿一页;
(3)房产证:首页有登记机构盖章的,正页有产权证号及附记页
(4)婴儿出生证
(5)预防接种证
(6)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7)结婚证
(8)四老房产办理入学的,还需提供孩子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提供无房证明材料。
(9)父母在昆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生需提供)。
四、招生录取
1.我园为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
2.在优先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空余学位。
3.根据空余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如果非昆山户籍报名人数超出我园现有的空余学位,则按照房产证取得年限或缴纳社保年限长短依次录取。并于6月16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五、服务区认定细则
我园继续实行“零择校”原则。我园服务区和凤栖园幼儿园服务区以茅沙塘河为界。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我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本地动迁户可以根据现居住地址就近自主选择我园或凤栖园幼儿园。
六、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园,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七、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1.幼儿园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住所5所内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户子女家庭幼儿。
八、其他说明
1、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报名当天退回,复印件用A4纸复印。
2、社保缴费证明携幼儿父母任何一方身份证到巴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出具。
3、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4、为避免聚集和拥堵,每个家庭只可1名家长(尽量不要带孩子)进园,请各位家长在门口老师的指挥下,有序排队、测温正常后方可入园。入园后请按志愿者的引领至指定地点有序等待审核。
5、招生咨询电话:0512-57686390
昆山市石牌中心幼儿园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