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红歌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2浏览次数:1233

关于举办昆山市教育系统”中国梦、劳动美、祖国颂、教育情”建国70周年教职工革命歌曲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昆山撤县设市3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美好教育“优质、均衡、公平、开放、全纳”理念,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决定举行昆山市教育系统“劳动美,祖国颂”建国70周年教职工革命歌曲合唱比赛,以展示教职工爱岗敬业、奋发进取的新时代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比赛主题:中国梦、劳动美,祖国颂、教育情

二、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参赛对象为全市在职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学)教职员工。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参赛歌曲以歌颂祖国为主,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四、比赛形式与要求:

1.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个片自行组织,在片选拔的基础上每片推荐一个单位参加决赛。

2. 演唱形式为两个声部以上的合唱,人数25—42人(含钢琴伴奏、指挥等)。每队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每队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伴奏形式为现场钢琴伴奏或无伴奏。

3.服装要求:明亮、雅致、得体,能展现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

4.歌曲内容要和比赛主题吻合,杜绝不符合时代精神、不健康和具有宗教色彩的歌曲。

五、报名时间与比赛日期

1.初赛报名截止日期:请各参赛学校于2019年7月15日前需将填写好的《昆山市教育系统“中国梦、劳动美,祖国颂、教育情”建国70周年教职工革命歌曲合唱比赛报名表》电子档(见附件) 。

2. 决赛时间为9月中下旬。

六、评委与设奖

1.评委由我局聘请专家担任。

2.设奖:各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

七、其他

1.届时进行决赛抽签仪式等,请务领队人员参加,已具体通知为准。

2.决赛时间和地点在领队会议上通知。

3.参赛人员应为同一所学校的教职员工。

请各学校接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教育工会昆山市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报名表

附件1:昆山市教育系统“中国梦、劳动美,祖国颂、教育情”建国70周年教职工革命歌曲合唱比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学校

参赛曲目

联系电话

(负责老师)

 

 

 

 

注:请各参赛学校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此表(电子)发送:XX老师。邮箱:XX联系电话:XX